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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中国外交部发布新闻称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届时我国与100多个缔约国将免除领事认证手续,传统繁琐的双认证和各国形式多样的领事认证书将被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附加证明书取代。
图片来源:www.fmprc.gov.cn
https://www.fmprc.gov.cn/wjbxw_new/202310/t20231023_11165858.shtml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2023年3月8日,中国驻荷兰大使谈践代表中方向公约保管机关(荷兰外交部)递交《公约》加入书。
自1965年生效以来,《公约》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便利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的作用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加入《公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扩大涉外文书流转领域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中外人文经贸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图片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http://cs.mfa.gov.cn/lgk1/202303/t20230309_11038255.shtml
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无论是企业对外投资、经营,或是个人办理出国工作、移民、驾车登记等,都会涉及文件资料公证,商桥为大家讲解一下《公约》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流程。
《公约》和附加证明书是什么
《公约》旨在以更便捷的证明方式取代传统领事认证,便利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取消”和“附加”。“取消”是指缔约国之间相互取消使领馆领事认证环节。“附加”指用文书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替代领事认证验证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
附加证明书是文书出具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公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相关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
图片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http://cs.mfa.gov.cn/zggmcg/fjzms/qxwggwsrzyqdgy/202310/P020231018534093137174.jpg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具备同等功能,仅证明公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属实,不对公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为便利公文书在国外使用,附加证明书一般使用包括英、法文及本国语言在内的两种或三种语言的范本。公文书加贴附加证明书后,可直接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传统领事认证。
中国附加证明书将使用贴纸形式,加贴银色国徽印鉴。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与《公约》非缔约国之间仍沿用传统领事认证程序。
图片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http://cs.mfa.gov.cn/zggmcg/fjzms/qxwggwsrzyqdgy/202310/P020231018534093596541.jpg
中国外交部以及各相关地方外办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在中国领事服务网相关页面查询:
http://consular.mfa.gov.cn/VERIFY/
图片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简化流程,更快、更省、更便捷
“更快” 节约时间成本
目前,一份在中国出具的公文书,办妥涉外公证、外交外事部门领事认证、使用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平均约需20个工作日。加入《公约》后,办证流程可缩短至几个工作日,缔约国间办理文书流转手续时间平均减少约90%,极大便利我国企业“走出去”。
图片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http://cs.mfa.gov.cn/zggmcg/fjzms/bzxz/202310/t20231018_11163028.shtml
“更省” 降低经济成本
相比之前一份公文书公证数百元人民币的认证费用,申办附加证明书费用大大降低,商业类文书100元,民事文书仅需50元。据估算,加入《公约》后每年可为中外人员和企业至少节省3亿多元人民币的办证费用。
“更便捷” 简化办证流程
办证流程大幅简化,普通公民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在海外可能需要的健康证明、驾照证明、户口证明、学位证明等文书。
传统流程
公文书-公证或证明(出具国有关机构办理)-领事认证 出具国外交部或其委托机构办理-领事认证 使用国驻出具国使领馆办理-公文书使用国
《公约》下流程
公文书-公证或证明 出具国有关机构办理-附加证明书 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公文书使用国
且被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公约》各缔约国间通行使用,无需分别办理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公约》适用范围
适用文书范围
《公约》适用于一国机关或某法院或者法庭官员签发的文件,包括由检察官、法院书记员或司法执行员签发的文件、行政文书、公证文书、个人以私人身份签署文件的官方证明。
机关或法院签发的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判决书、调解书等。
行政文书:主要是、指政府机关出具的办事条例、活动章程、调查报告等。
公证文书:涵盖范围最广的一项,可以理解为对应文件经由公证处公证后出具的公证书。如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毕业证、成绩单、体检证明、无犯罪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等。
适用地域范围
附加证明书广泛适用于《公约》缔约国,下图是截至2023年10月23日的缔约国名单:
图片来源:www.fmprc.gov.cn
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符合附加证明书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附加证明书
中国外交部是《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并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及部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
目前共有31家可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其中包括福建、广东、湖南、江苏、四川、山东、上海、浙江等25家省级外办和哈尔滨、宁波、青岛、深圳等6家市级外办。
办理或代办附加证明书的机构详细信息:http://cs.mfa.gov.cn/zggmcg/fjzms/bzxz/202310/t20231018_111630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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